中央社-台人赴印尼陳情 投資52億遭侵占

 

(中央社記者周永捷雅加達25日專電)

台灣投資人自救會赴印尼陳情,指控千禧勝達期貨凍結他們的血汗錢,投資者1.63億美元(約新台幣52億元)資金遭侵吞。印尼千禧集團表示,此事應由台灣區期貨仲介人負責。

印尼千禧勝達期貨投資人自救會數十名代表近日赴印尼陳情。

自救會指出,千禧勝達期貨於2009年在台灣運作,台灣區期貨仲介為陳姓經紀商。台灣投資人所有開戶文件都由千禧勝達期貨提供,匯款帳號全是千禧勝達提供的帳號。

自救會代表指出,千禧勝達期貨在初期過程都正常,投資人開戶後,可於線上網站輸入帳號、密碼,查詢入金、出金紀錄。

不過,去年5月開始,千禧勝達期貨以印尼官方外匯管制為由,針對投資人出金(交易人將個人剩餘保證金從期貨經紀商開立於金融機構之「客戶保證金專戶」提領的行為)有所遲緩,甚至間歇性關閉系統功能。

2016年春節後,千禧勝達台灣區陳姓代理人向投資人表示辭去台灣區仲介經紀商一職,自3月15日後,所有台灣投資人出金流程全遭凍結。

受影響的台灣投資人約有2500人,疑遭侵吞的資金約為1.63億美金。

自救會日前赴中華民國駐印尼代表處陳情。代表處官員表示,已發公文致函千禧集團,希望雙方協商解決問題,但未獲對方回覆。

官員表示,代表處也提供法律諮詢名單給自救會,代表處的立場和台灣投資者一致,希望共同找出解決問題的可行途徑。

自救會指出,陳姓經紀人目前已經「從人間蒸發」,但當初千禧勝達期貨對他的授權文件是經由中華民國駐印尼代表處及印尼官方確認。代表處官員表示,當初確實有確認陳某的授權文件是真的。

千禧國際集團總裁林仲平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表示,陳某只是千禧勝達期貨的雇客,他和台灣投資者間簽署的合約、入金出金規定,千禧集團並不知情,也無權處理,台灣投資者應該找陳某負責。

林仲平說,陳某應該對此問題負責,不過,千禧集團目前也找不到陳的下落。他認為,台灣投資者應對陳姓經紀人提出法律訴訟,而不是對千禧集團。10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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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7

 


禧存款客戶自救會申訴書

 

印尼雅加達期貨交易所的長官們,平安吉祥,我們是一群善良投資受害人,也是印尼【千禧集團客戶期貨保證金存款人】。我們深信印尼【千禧集團】乃是期貨、土地、銀行、工業園區之優良商業集團,因此在台灣區代理商陳宣銘的行銷下,將身家資產投入千禧勝達期貨公司(下稱千禧勝達)。不知何因,董事長林毅恒私用保證金,並藉故延遲出金,甚至於2016年3月無預警違約不出金,並不協商、不談判,經投資受害人六位代表(王川溢、歐邑楓、陳燕萩、阮苓、廖文理、藍偉峰)遠赴印尼控訴,公司亦敷衍了事,置若罔聞,不作處理,至今延宕多月,完全不理會投資受害人任何訴求,嚴重傷害投資人之權益。因此本自救會代表提此申訴書指控【千禧集團】以衍生性金融商品為名行違法、違約、詐財之實,侵吞二千餘名客戶期貨保證金存款人1.33億美金。

請協助詳查明細如下:

【千禧勝達期貨公司】是【千禧集團】的子公司,在台灣行銷始於2009年,其商品名為千禧期貨保證金專案,至今累積的投資客戶約有二千餘人。千禧集團總裁為林仲平,千禧勝達期貨公司董事長為其長子林毅恒,台灣區期貨代理商為陳宣銘,乃【千禧國際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負責人,在台設置公司位於臺北市信義區松智路1號10樓,統一編號為28283752。陳宣銘為印尼千禧勝達期貨公司在台灣之官方代表, 經印尼官方及中華民國駐印尼台北經濟貿易代表處確認,授權文件參考(詳附件一)。數年來台灣區行銷受理、行政作業,均為陳宣銘代表印尼千禧勝達期貨公司,甚至公司每年度舉辦的春酒宴與記者會,也以千禧勝達 集團代表人公開會面,其授權關係事實明確,不容置疑,不能切割,不可狡辯。

 

2016.07.25


致印尼政府與千禧總裁林仲平公開信

 

偉大的印尼政府與千禧集團總裁林仲平,你們好

我們是一群善良投資受害人,也是印尼千禧集團客戶期貨保證金存款人,我們大部分人是台灣籍,也有少數人是中國籍、印尼籍、加拿大籍。

千禧勝達期貨公司(下稱千禧勝達)是千禧集團的子公司,在台灣行銷大約始於2009年,其商品名為「千禧期貨保證金專案」,至今累積的投資客戶大約有2500人。印尼千禧集團總裁為林仲平,印尼千禧勝達董事長為其長子林毅恒,台灣區期貨代理商為陳宣銘。我們因為深信印尼千禧乃是期貨、土地、銀行、工業園區之優良商業集團,因此在台灣區代理商陳宣銘的行銷下,將身家財產投入千禧勝達。緣由千禧勝達自2015年10月起,因董事長林毅恒之私用保證金與投資失利,造成鉅額虧損,致使公司資產大幅短少,是故開始延遲出金,至2016年3月竟然無預警違約不出金,並且漠視投資人,不協商、不談判,經投資受害人六位代表(王川溢、歐邑楓、陳燕萩、阮苓、廖文理、藍偉峰)遠赴印尼要求面對公司亦敷衍了事,置若罔聞,不作處理,至今歷經快四個多月,完全不理會2500位受害投資人之任何訴求,嚴重傷害投資人期貨保證金1.63億美金之權益。

常理之下,我們相信具有法制的金融市場交易是完善的,更加深信印尼大有為政府對期貨商的管理是完備的,因此放心將身家財產投入經濟攀升的雅加達。保證金存款人之中,有人是投入全身家當,有人是投入一生積蓄,有人是投入棺材老本,有人是投入創業基金,有人是投入所有退休金,有人是投入向銀行貸款的資金。

這些保證金存款人的身家資產,是預備用於買房置產、或購車消費、或結婚生子、或退休養老、或教育子女、或環遊世界、或出國留學、或孝敬父母、或給付房貸、或喪葬支出、或維持生計,不但攸關生活,甚至影響生命。如今這些心願與理想,完全破碎,不僅生活頓失依靠,日子難過;而且精神痛苦不堪,身心受創。

因此,有人睡不著覺,有人吃不下飯,有人憂鬱成疾,甚至有人想要跳樓,並且有人夫妻失和,有人父子吵架,有人兒女輟學,甚至有人想要殺人。這些苦難都是千禧總裁林仲平造成的。我們不禁要問:「企業大財主可以喪心病狂擺爛不負責嗎?政府公權力可以視若無睹放任不管理嗎?」難道要逼人走投無路,殺人放火,企業大財主才肯出面協商嗎?難道要逼人義憤填膺,革命造反,政府公權力才願介入處置?

我們不打國際官司,一者受害人無法遠赴印尼出庭,此是精力不堪故。二者國際官司律師費非常昂貴,此是財力不堪故。三者訴訟期間冗長耗時費力,急用錢者無法等,此是時間不堪故。四者受害人自認官司打不贏千禧林仲平,有錢判生,無錢判死,這殘酷的定律誰人不信?此是能力不堪故。因此,我們只能無奈被迫藉用媒體的公理發聲,與網路網友的正義伸張,卑微地向印尼大有為政府求救,怒吼地向千禧總裁林仲平表達:「我們只是想依契約領回保證金而已。」猶如存款人向銀行領回存款一樣,這是天經地義,也是理所當然,放諸四海而皆準,有需要折磨我們生不如死嗎?有必要逼迫我們流血抗爭嗎?

一般而言,期貨保證金是在國家金融機關監管下,最穩定又安全的資金避風港,只要沒有交易買賣,資金完全沒有風險。不料,資產規模龐大之千禧勝達期貨公司,竟在董事長林毅恒與台灣區代理商陳宣銘的共謀下,與千禧集團總裁林仲平的經營管理疏失下,侵吞投資客戶期貨保證金之後,無預警關閉網站、不願回應、不肯出金,對客戶投資人之資產,進行非法占有,此舉必然造成以下四點弊端:

一者嚴重打擊印尼金融產業之形象,

二者強力破壞衍生性商品交易公信,

三者極易造成人民對印尼政府不滿,

四者加大貧富之差距影響社會安定。

千禧總裁林仲平乃是企業大財主,猶如大鯨魚;相較之下,投資受害人則是相對弱小者,猶如小蝦米。印尼大有為政府金融主管機關,若是放任大鯨魚生吞小蝦米,則無異是與人民相對立,向企業財團卑躬屈膝,喪失監督公權力威信,讓百姓民心背離政府,並可能造成台印關係之惡化,步上失民則亡的危險境地,英明睿智的執政者高層當知得民則昌之真理。

是故,「千禧存款客戶自救會」全體會員,謹此敬向印尼大有為政府金融主管機關,

懇請對此一案件,伸出濟弱扶傾之貴手,張揚公平正義之旗幟,維持金融市場之秩序,協助投資受害人領回自己的血汗錢,函請千禧總裁林仲平出面協商,儘快出金給投資受害人,做個正派、優良、誠信企業集團的負責人,並光大印尼大有為政府金融主管機關之公權力威信。

「千禧存款客戶自救會」會長暨全體會員 敬上  2016.7.22